• 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批程序的通知
  • 时间:2018-05-21 00:00:00   作者:   信息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514
  • ​各单位、各部门:

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考察报备工作的通知》(赣办发电[2018]15号)和《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批程序的通知》(景办发电[2018]25号)精神,进一步规范我校领导干部外出报批程序,严肃工作纪律,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报批范围及程序

    凡是因公因私离景外出的处级以上干部(含副处)均需按有关规定报批。

    我校处级(含副处)干部外出,均须以书面形式(格式见附件)向校党委报批。报批程序为,先报本单位(部门)负责同志后报党委组织部,再报分管(联系)校领导,再向院长、书记报批。

    二、报批内容及要求

    处级(含副处)干部因公、因私离景外出,须提前3天填写《景德镇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报批表》(外出事由应具体明确,可附相关文电材料),电脑打印纸质文档加盖本单位(部门)公章,在报送日下午5点前报送。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,可先电话向书记、院长请假,再告知党委组织部,并及时以书面形式补充报告。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:8381975。

    三、其他事项

    1.在寒暑假,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双休日外出,也须履行报批手续。

    2.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市,应按职务排序,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。

    3.外出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,如行程有变化,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补充报告。

    4.其他未尽事宜,仍按《景德镇学院中层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》执行。如有抵触,以本通知为准。

   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,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工作。纪委、党政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将加强督促检查,对于谎报、瞒报、迟报、漏报的,视情予以通报。

     

    附件:景德镇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报批表

    http://www.jdzu.edu.cn/zzb/article/atta//2018/5//91620625.doc